組織架構
- 會員大會:決定協會宗旨及願景。
- 理監事會(理事8人、監事3人):由會員大會選出,決定協會架構及發展方向。
- 理事長(1人):由理事會選出,負責主掌協會組織及運作,是否符合協會宗旨。
- 總幹事(1人):由理事長任命,執行所有理事長交辦任務,並管理各部門執行成效。
- 主任(1人):負責整合協會內部事宜,執行總幹事交辦任務,並管理各部門執行狀況。
- 行政暨資源組(1人):負責協會行政、財會、行銷等推廣事務。
- 兒少組(6人):負責兒少專案業務。(社工3名、社助1名、生輔員2名)
- 長照組(6人):負責長照專案業務。(照服員6名)